一、區域應根據各職能部門和管理層人員在西安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中不同的職責和作用,確定為其工作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員的相應的能力要求,如:意識、知識、工作技能和經驗、崗位資格、培訓需求;
二、對其工作可能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的ISO14000重要環境崗位人員和代表它工作的人員通過相應的培訓、教育或工作實踐和采取其他措施(如招聘),使其滿足能力要求,以防止或減少其工作中可能對環境產生的重大影響。重要環境崗位;在各職能部門的日常運行活動或服務中,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崗位。
三、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ISO14000認證程序,按照程序的要求,通過實施培訓、工作實踐、人員輪崗,以達到預期的效果,確保各職能部門和管理層的人員都能意識到:
1、遵守組織的ISO14000認證環境方針、有關的程序和環境管理體系要求的重要意義;是否清楚本崗位實際存在的或潛在的重大環境影響,及個人工作的改進會取得哪些環境業績。
2、有關人員在遵守組織的ISO14000認證環境方針、執行相關的程序規定及實現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職責;
3、在操作過程中,不遵守有關的程序要求會造成哪些潛在后果。
四、凡是工作可能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的人員,必須經過相應的培訓,具備與本崗位工作相適應的教育背景和(或)工作經驗,以確保其能夠勝任其所擔負的工作。
五、應當要求相關方能夠證實他們的員工具有必要的能力和(或)接受了適當的培訓。
六、區域的管理者要對確保人員勝任工作所需的經驗,能力和培訓的程度予以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