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生態環境部審議并原則通過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修改單,將開展配套監測方法標準制修訂工作,按照新的監測狀態建立全面、系統的環境空氣污染物監測標準規范體系。
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7月31日主持召開生態環境部常務會議,審議并原則通過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修改單和《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》。
會議指出,現行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自2012年經國務院常務會批準發布實施以來,有力引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,在提升公眾環境意識、推進環境管理轉型、推動環境質量改善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。中國工程院開展的專題評估顯示,該標準存在需要修改完善的內容,主要是關于污染物監測狀態的規定與國外通行做法不一致,使得國內外對污染物質量濃度監測結果的可比性較差。近日,國務院印發的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也明確要求,修改標準中關于監測狀態的有關規定,實現與國際接軌。
會議要求,盡快發布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修改單,抓緊配套監測方法標準制修訂,按照新的監測狀態建立全面、系統的環境空氣污染物監測標準規范體系,建立必要的氣象參數監測、記錄、報告工作制度,確保監測數據準確。充分做好監測狀態轉換,抓緊完成國控監測點儀器設備更新調試,指導各地做好地方監測點位的監測狀態轉換,做好大氣顆粒物及其組分監測數據的歷史回溯。組織專家做好宣傳解讀,及時回應社會關切。